2017年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区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的起步之年,全年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张德江委员长视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落实到位,按照区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守住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在中共石拐区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创新突破,奋力开创地区科学转型新格局,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区委整体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带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不断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区工作大局的主动性。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积极承担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支持,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国家根本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开拓创新,依法办事,有效解决履职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区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而助力添彩。
二、以监督为工作重点,全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
围绕区委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大局,坚持谋大事,抓重点,切实做到真监督真支持。
做好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听取和审议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对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我区整体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按照市人大要求,实现区人大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与区财政局数据联网,进一步增强预算公开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包头市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建设情况、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贯彻落实《包头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喜桂图新区城市功能提升、全域旅游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集体视察,对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把改善民生作为对人民负责的自觉追求。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促进全民守法和公正司法。
进一步加大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的评议意见以及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对区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局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办法。探索建立审议意见清单并由区人民政府建立台账照单整改制度和相关委员会与对口联系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以服务转型发展为重要任务,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继续对“一府两院”的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做好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工作,适时对“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拟安排区住建局、林业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向区人大常委会议作述职报告。深化任命人员向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并向区委有关部门和政府及本人反馈评价意见。对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四、以优化服务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按照市委和区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区、苏木(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深刻吸取辽宁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加强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健全工作机制,严明换届纪律,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进一步提升为代表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水平,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列席常委会议、参加监督等各项活动,引导协助代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开展持证视察和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活动。
进一步细化代表述职程序和步骤,增强代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做好代表履职考核工作,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好换届时连任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圆满完成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
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苏木(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更趋规范化;巩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对“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导与建设,制定“人大代表之家”考核制度,适时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观摩交流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
进一步加大对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力度,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办理十五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促进建议办理的更快落实。
五、以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追求,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配套规定的要求,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机关内部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在机关内部营造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巩固学习型机关建设成果,健全集体学习制度,拓展学习内容。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专题讲座2-3次。围绕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主题,学习先进地区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继续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扩展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继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使用、选拔和交流力度,为人大干部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继续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举办苏木(镇)、街道人大干部信息培训班1期。通过“石拐区门户网站”“魅力喜桂图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阵地,把人大宣传水平提高到新的层次,继续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苏木(镇)、街道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干部队伍水平,保持基层人大的生机与活力,深化全区人大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附:1.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议题
2.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执法检查计划
3.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附件1: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提出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议题。
一、内容和时间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11项专项工作报告。
第35次会议(2017年 3月)
1、讨论通过《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其他事项;
第36次会议(2017年4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第37次会议(2017年6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38次会议(2017年8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所提批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筹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第39次会议(2017年10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40次会议(2017年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3、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第41次会议(2017年12月)
筹备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和实施
(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办公室印发有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二)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根据所负责的专项工作报告项目,组织进行会前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常委会会议。
(三)对常委会提出的改进工作意见和工作建议,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负责进行跟踪检查。
(四)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和“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以《人大会刊》和其他的形式向区人大代表通报。
(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宣传报导工作。
附件2: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提出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执法检查计划。
一、内容和时间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将安排2次执法检查。
五月份:《包头市爱国卫生条例》;
九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同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和立法前调研、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组织和实施
(一)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成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他成员由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办公室及各相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组成。
(二)办公室及各相关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法律培训、制定方案等。
(三)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办公室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委会议程。
(四)办公室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审议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由办公室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
(五)办公室负责执法检查的宣传报导工作。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