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海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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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9 09:00    作者: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

20161228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决定免去:

    石拐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世峰   石拐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贾亚东   石拐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命:

郑海平   石拐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

     石拐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石拐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段振生   石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石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建军、张如军、乔立、李亚庆、李媛媛、冀保林、张丹、云承泽、辛斌、贾锁柱、李金茂、马喜霞为人民陪审员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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