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按照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于 11月11日上午9:00对我区《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1、近年来《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3、下一步依法管理措施。
二、检查方法
采取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的形式进行检查。
三、执法检查汇报会参加人员
1、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
2、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区政府办负责人、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分管领导;
3、区环保局、区农牧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
4、五当生活服务公司(供水站)、喜桂图新区供水站负责人。
四、实地检查内容
1、旧区缸房地水源地保护范围及供水站运行及安全维护措施;
2、喜桂图新区供水站运行及安全维护措施。
五、汇报要求
实地检查后,请参加检查的人员在金政大厦A座414会议室听取汇报。
1、听取区农牧局、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关于2012年以来我区对饮用水水源的检查、监督、监测情况。
2、听取五当生活服务公司和新区供水站关于我区饮用水水源安全运行情况。
请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送区人大办。
届时,请区广播电视台派记者随行采访。
附:区人大常委会对《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日程安排.doc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