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强和改进乡镇苏木、街道人大工作两个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的
通 知
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及代表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15]18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包党字[2014]20号)文件精神,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将在6月份对我区“两个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区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围绕区委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对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及代表小组贯彻落实“两个指导意见”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重点督查。主要包括:
(一)贯彻“两个指导意见”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二)落实关于“经费保障”问题工作推进情况。
(三)落实关于“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重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充分利用‘代表之家’定时、定点、定内容开展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使之成为代表学习的重要阵地,联系选民的重要渠道,履行职责的重要场所”工作推进情况。
(四)落实关于“完善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工作推进情况。
二、督查时间
从5月份开始,分阶段进行实地督查。
(一)开展自查阶段(5月31日前)。近期,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及代表小组要按照本次督查内容要求,对各自贯彻落实“两个指导意见”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抓紧工作落实,形成自查报告。
(二)实地督查阶段(6月20日前)。安排在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督查组,深入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及代表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实地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
三、督查工作组成员
组 长: 米巧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冯玉战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刘广义 区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峰 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琦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工作人员:张佳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及代表小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认真开展自查。
(二)请认真梳理本单位落实工作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形成汇报材料。
实地督查的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