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职能>重点工作>正文
石拐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执法检查计划
───
发布时间:2016-05-26 09:13    作者: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提出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执法检查计划。

一、内容和时间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将安排3次执法检查。

五月份:《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

七月份:《包头市五当召保护条例》;

九月份:《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同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和立法前调研、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组织和实施

(一)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成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他成员由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办公室及各相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组成。

(二)办公室及各相关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法律培训、制定方案等。

(三)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办公室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委会议程。

(四)办公室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审议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由办公室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

(五)办公室负责执法检查的宣传报导工作。

〖文章来源:人大办公室〗〖责任编辑:人大办公室〗〖打印〗〖关闭
Copyright(c)2013 null主办  null承办
地址: 电话:04728710579  ICP备
人大办公室版权所有